【感恩共产党 奋进新时代】玛曲公安:深耕生态警务 守护绿水青山
发布日期:2024-09-26 浏览次数:434
近年来,玛曲县公安局以建立完善“森警大队主干+各派出所主防+生态义警协同配合”“黄河首曲、生态警务”运行模式为牵引,以全面构建“专业带动、全警行动、部门联动、群众发动”的工作格局为支撑,强化协同治理、源头治理,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突出违法犯罪,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。
玛曲县是黄河入甘的第一县,黄河甘肃段干流全长913公里,而玛曲县黄河段总长433公里,流经全县2乡6镇,约占甘肃黄河干流的一半,径流量增加108.1亿立方米,占黄河源区总径流量的80.7%,是黄河上游最重要的水源地,素有“黄河之肾”“中华水塔”的美誉,是维系黄河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的天然屏障。
玛曲县公安局创新管理机制,建立“生态卫士”队伍,由县公安局局长担任生态总卫士,负责统筹全县县域内的“生态警务”总体工作;县公安局政委和分管森警大队的副局长担任生态副总卫士,负责辖区内“七大领域”的“生态警务”整体工作。各警种部门、派出所负责人(所长、队长)及民辅警担任责任区的“生态卫士”,负责责任区内的“生态警务”具体工作,开展“山水林田湖草沙”等生态资源的保护,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。乡镇“护林员”和“草管员”担任责任区的“生态义警”。
同时,充分发挥“黄河首曲·生态警务”运行机制,以森林警察大队为龙头多警种、多部门严厉打击涉林及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。森林警察大队会同相关部门针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、违规野外用火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与周边县市以及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黄河首曲分局分别签订了《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跨区域警务协作协议书》,做到信息互通,资源共享。
自开展生态警务工作以来,玛曲县公安局开展生态警务工作以来共出动警力1800余人次,收集各类线索达50余起、救助各类野生动物68只,参加黄河放流高原生存的极边扁咽齿、黄河裸裂尻等鱼种共计9万余尾,破获涉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9起。(玛曲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)
编辑 杨去草
责任编辑 史志锦